4 回复
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如果购买城市商品房,不一定要户口簿上户主的名字,不是户主的名字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是未成年人的话,因还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有父母作监护人。另外,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可以写一个或二个及以上,但在不动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登记簿上都必须记载有共有财产的名字及各人占财产的份额。
如果是农村的自建房,不动产权证上必须是户主的名字。因为农村实行的是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如果有成年儿子,可以按规定分户,由儿子申请他的宅基地建房,儿子作为新的户主,不动产权证上必须是儿子的名字。
以土地证的名字为准,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和土地证的保持一致,如果想把房产证办到某人的名下,就要先把土地证(土地证是其他人的名字)过户到那个人的名下,再去办理房产证。另外土地证、施工证、房产证应该都是统一的名字。: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